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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要聞

生豬市場價格調控細則出臺

發(fā)布時間:2012-09-05

 

        為完善生豬市場價格調控機制,促進生豬生產平穩(wěn)健康持續(xù)發(fā)展,近日,省物價局等八部門聯合發(fā)布緩解生豬市場價格周期性波動調控預案實施細則。

  實施細則明確,在判斷預警生豬生產和市場情況時,將豬糧比價作為基本指標,同時參考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情況,并根據生豬生產方式、成本和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預警指標及具體標準。目前我省生豬生產達到盈虧平衡點的豬糧比價約為6∶1;能繁母豬存欄量月同比變化率在-5%至5%之間屬正常水平,超出上述范圍則表明生豬生產出現異常波動。

  根據調控預案,我省將豬糧比價6∶1和8.5∶1作為預警點,低于6∶1進入防止價格過度下跌調控區(qū)域,高于8.5∶1進入防止價格過快上漲調控區(qū)域。實施細則明確了調控的基本原則,在尊重市場規(guī)律、充分發(fā)揮市場機制調節(jié)作用的基礎上,加強政府調控,調節(jié)市場供求,引導市場預期,緩解生豬生產和價格的周期性波動。在省政府統(tǒng)一領導下,建立健全分級負責、以屬地管理為主的生豬市場調控管理體系。當豬糧比價出現明顯變化并可能進入預警區(qū)域時,由牽頭部門負責與有關部門協(xié)調會商,密切關注本實施細則設定的預警指標變動情況。根據情況報省政府批準后適時啟動三級響應、二級響應或一級響應機制,同時做好與國家相關生豬調控措施的銜接工作。受疫情或自然災害等影響,生豬價格出現其他異常波動時,牽頭部門及時會商有關部門,研究提出調控生豬市場價格的相應措施,并向省政府提出具體的調控政策建議。(記者 王愷)